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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春助力·创业宜春”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通知
作者:张庆   来源:工农青年部   点击次数:3408   发布日期:2010/4/23

宜青字[2010]02

 

关于开展“青春助力·创业宜春”

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市直各团组织及大中专院校团委:

进一步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投身宜春经济社会加速赶超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按照《宜春市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宜办发[2010]2号)文件部署,团市委决定实施“青春助力·创业宜春”创业服务年活动。请按照《“青春助力·创业宜春”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团组织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报至团市委工农青年部。联系人:张庆;联系电话:0795-3286663

电子信箱:jxycgqt@sina.com

 

附件: “青春助力·创业宜春”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共青团宜春市委

2010210

 

 

 

 

 

 

 

 

 

 

 

主题词:机关效能  创业服务年  通知                        

  :团省委办公室、城市青年部、农村青年部、权益部,宜春

       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宜春市委办公室                    2010210印发

   (共印50份)

 “青春助力·创业宜春”创业服务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创业服务年活动及全市重大产业与重点项目推进年活动工作部署,以服务青年创业、服务宜春赶超发展为主题,以开展“青春创业导航工程”、“青春创业基础工程”、“青春创业扶助工程”、“青春创业维权工程”为平台,充分履行共青团四项基本职能,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水平,努力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创业,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加速赶超发展。

二、活动主体和服务对象

创业服务年活动主体为:全市各级团组织、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及其工作人员。

创业服务对象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青年、下岗失业青年及所有有创业意愿的青年。

三、活动内容

(一)实施“青春创业导航工程”。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和人才资源优势,积极整合青年商会、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联合会等资源,引导青年转变观念,积极创业。一是举办“宜春市青年创业论坛”、“共话成长,杰出青年企业家进校园”活动。邀请宜春市青年就业创业导师团成员讲述创业经历、宣传创业精神、传授创业经验,宣讲当前创业形势和国家省市创业优惠政策。邀请优秀青年企业家走进校园,与大中专毕业生面对面。在广大青年中大力宣传“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观念,弘扬“知难而进、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引导青年做自主创业、勇于创业的先锋。二是实施“青年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采取创业辅导、项目咨询、技能培训、金融(创业基金)扶持四位一体的方式,在全市重点扶持100名青年创业带头人,树立一批青年创业典型。三是启动实施大学生村官“双带双创”活动,扶持大学生村官立足基层,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创业。

(二)实施“青春创业基础工程”。围绕提高青年创业技能,搭建青年创业平台,不断强化青年创业基础。一是开展青年创业技能培训。面向全市有创业意愿的青年举办SYB培训班,为创业青年提供系统的创办企业的知识和技能,帮助青年理清创业思路、增强创业的能力,提高青年的创业成功率。二是继续抓好“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创建工作。注重见习岗位与见习人员的对接,使基地真正成为见习人员获得一定的创业技能和经验积累的支撑平台。逐步增加“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数量,为更多的青年提供创业实习岗位。创办好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增加入孵项目,完善孵化服务。三是建立青年创业项目库。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全面收集、筛选出一批符合青年群体现状、具有一定科技含量、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大的创业项目,为青年创业提供项目上的准备和服务。

(三)实施“青春创业扶助工程”。一是深化青年创业信用卡发放工作。进一步扩大与金融部门的合作范围,建立和完善青年资信评价体系,创新灵活有效的担保机制和方式,简化贷款申请、审批流程和手续,不断扩大“青年创业信用卡”发放面。二是开展“双百结对”创业帮扶活动,即“百名青年企业家服务百名青年创业”、“百家青年文明号服务百名青年创业”。动员组织青年企业家为有志创业的青年提供一对一的结对服务,帮助他们走好发展的每一步。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与创业青年结对,为创业青年切实解决创业困难。

(四)实施“青春创业维权工程”。一是开展青年文明号服务竞赛活动。引导各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工作人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宜春加速赶超发展的目标上来,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优化全市创业服务软环境。二是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维权服务活动。组织劳动保障、公安、司法等部门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体开办法律讲座,选派业务骨干担当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志愿者等方式,对青年创业过程中遇到的侵权问题给予支持和帮助。

四、实施步骤

为确保创业服务年活动取得实效,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014日—2010228)

召开“青春助力·创业宜春”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大会,开展“如何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优化发展环境”和“我为创业服务年做什么”大讨论,教育引导团干部充分认识开展创业服务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团干部积极参与创业服务年的热情。各县(市、区)团委、各创建单位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3120101031日)

团市委将围绕“创业服务年”工作目标,着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团县(市、区)委要充分用好团中央促进青年创业就业项目专项基金,做好创业服务各项工作。团市委将不定期对各团县(市、区)委、各创建单位创业服务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活动顺利有效进行。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1111日—20101231)

以本实施方案的四项活动内容为主,制定量化、便于操作的科学绩效考核标准,严格绩效考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召开总结表彰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青春助力·创业宜春”创业服务年活动是共青团组织服务党政工作大局、促进青年成长成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团市委成立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各县(市、区)团委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制定措施,有序推进。各团县(市、区)委要根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地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到目标明确,方法创新,确保推进工作有计划、有项目、有活动、有服务、有保障。

(三)整合资源,提供保障。团内要整合各级团组织、各条战线的力量,团外要着重整合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资源;要大力加强各级青联、青企协建设,为青年就业创业提供依托平台;要大力加强各级团干部的经济、金融知识培训。

(四)强化作风,确保实效。要本着对共青团事业负责、对青年负责的态度,动真情、办实事、做实功、出实招,力戒形式主义,用好的作风保障创业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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