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团委、青少年宫: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省情教育,积极推进我省“百万青少年游江西”活动的顺利开展,共青团江西省委、省旅游局、省教育厅决定以“百万青少年游江西”活动为载体,举办“美丽的江西、伟大的祖国”全省青少年绘画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在青少年中开展“美丽的江西、伟大的祖国”绘画竞赛活动是我省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青少年省情教育的有力举措,是我省“百万青少年游江西”系列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绘画竞赛的参与可以让广大青少年描绘出他们眼中的江西、心中的祖国,广泛发动全省青少年积极参与到“百万青少年游江西”活动中来,从而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少年热爱家乡、建设江西、报效祖国的热情。 二、活动主题 “美丽的江西、伟大的祖国”。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江西省委 江西省旅游局 江西省教育厅 协办单位:江西省青少年宫协会 中国江西网(www.jxcn.cn) 活动成立竞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共青团江西省委宣传部,全权负责大赛日常具体事务。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王少玄 团省委书记 副主任 梅 亦 团省委副书记 王林云 省旅游局副局长 王占铭 省教育厅副厅长 委 员 刘小玲 团省委宣传部部长 黄 玲 省旅游局市场处处长 何少加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调研员 李小军 省作家协会副主席 王思蘅 中国江西网总裁 秘书长 刘小玲 (兼) 四、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省中小学生。其中,参赛对象将按年龄分为: 学前组:参赛对象为7岁以下(含7岁)的学前儿童; 小学组:参赛对象为小学生; 中学组:参赛对象为初高中学生。 五、活动时间与步骤 本届绘画竞赛分为“初选”、“作品报送与评选”和“获奖选手颁奖仪式”三个阶段。 (一)初选。(8月1日-9月15日) 各设区市团委、青少年宫(市级)负责组织本市青少年进行预赛选拔,在预赛中选拔出优秀绘画作品报送活动组委会。(其中学前组、小学组、中学组作品各5件)。 (二)作品报送和评选。(9月16日-9月30日) 各设区市报送作品须填写作品报送表(附件1)参加评选,并于9月20日前将作品原件(背面写上参赛者姓名、所在地和出生年月)及报送表快递至共青团江西省委宣传部。同时,将作品的电子版发送到团省委宣传部邮箱(电子版可以是扫描或者用数码相机拍摄产生的)。 竞赛组委会将组织评委组对各设区市选送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10月上旬获奖情况将在中国江西网上公布。 (三)颁奖(10月) 通过活动组委会评选产生的获奖选手(含优胜奖选手在内),将于10月统一参加江西省“美丽的江西、伟大的祖国“青少年绘画大赛颁奖仪式(地点待定)。 同时,获奖选手通过对江西山水、人文、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改革开放成果的参观,一同参与“美丽的江西、伟大的祖国”百米长卷的绘制。 六、作品要求 本次比赛中,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紧扣“美丽的江西、伟大的祖国”这一主题。表现形式不限,版画、国画、油画、水彩画、彩笔画、素描、蜡笔画等均可。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上交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原作,不能以照片的形式上交作品。 参赛者必须对其参赛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作品涉及肖像权、版权等事宜由参赛者自负,若有第三方对作品中所反映的事物提出权利方面的声明或不满,参赛者应对图片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责任,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发现参赛作品有违背参赛要求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已经颁发奖品和证书的,竞赛组委会有权索回奖品及证书,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奖项设置 竞赛分设优秀个人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辅导奖。 1、优秀个人奖:按照本次绘画竞赛赛事安排,学前组、小学组、中学组各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和优胜奖若干名。 2、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赛事组织工作出色的团组织、学校和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状。 3、优秀辅导奖:大赛设优秀辅导奖若干名,授予在活动中优秀的辅导教师(指导的参赛选手获得优秀个人奖的教师),颁发获奖证书。 大赛将给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并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中国江西网将开设专栏陆续刊登优秀参赛作品,获奖的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不另附稿酬),所有获奖个人和单位都将获得由竞赛组委会赠送的优秀作品集一册。 八、有关事项 各设区市团委、青少年宫,省属各高校团委、各地教育局,旅游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协调配合,认真细致地组织好本地区的初选工作,按要求向竞赛组委会报送最优秀的作品。联系电话(0791-6262471、6270170)联 系 人(范伟成、徐涛),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共青团江西省委宣传部),邮政编码(330046),电子邮箱(jxgqt@163.com) |